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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以往的想法中,總覺得企業家就是生意人。這兩者的區別在於後者只知賺錢而前者在賺錢之餘尚會回報社會(如做些善 事)。當然,企業家還是做生意的人。所以,所謂的「企業家精神」就被認為是「會賺錢的精神」。也就是要敢賭,膽子要大,懂得冒險,捉得到時機(即要看得機 會或創造機會)等等,然後再承擔些社會責任。

所謂「企業家精神」是指企業與員工能夠藉由創造力、動力及願意共同冒險、追求機會、創新、追求成長、創造機會及實踐目標,以及具有能評估及接受開創新事業風險的想法與作為、因應環境的變遷、承擔社會責任,為組織創造價值,即為企業家精神。

企業家的特質有:可以領導群眾、超越自我的能力,奮鬥不懈的精神,快速掌握市場資訊立即行動的能力、及恆心、毅力及使命感。企業家經營事業是百年大業,一 個事業經營者會始終如一的去經營,以一個使命感去服務人群去造福社會,而不是只有自我滿足或金錢的獲得這兩項層面去選擇生意。企業家經營事業是要看長期 的,以永續經營的觀念為考量去經營企業。企業家經營事業是「百年大業」一個事業經營者會「始終如一」的去經營,以一個「使命感」去「服務人群」去「造福社 會」,而不是只有「自我滿足」或「金錢的獲得」這兩項層面去選擇生意。

生意人是完全的利益驅動者,只是為了賺錢,整個原始動機是投資、賺錢或者哪裡有錢賺就往哪裡走、合法的,或是只要有錢賺,什麼都要賺,可說是時常會改變做生意的方向,生意人經營事業是短期的,人生目的就只是為了錢。
生 意人只是為了賺錢,整個原始動機是「投資、賺錢」或者「那裡有錢賺就往那裡走」「合法的」,或「只要有錢賺,什麼都想賺」可說是時常會改變生意方向,整個 人生的目的就是「為了錢」。一個以個別利益為主的生意人為獲取最高利潤,採用各種手段,不在乎對方的感受,只計較利益,一切只是為了賺錢,更著眼於當下的 利益。

企業家要看長期,生意人則較短利,不獲利則停止。生意人時常見風轉舵,而經營事業不容於見風轉舵。

最近一期富比士雜誌,針對2006年世界百大富豪的調查中,所觀察到的現象。廿年前,全球身價超過十億美金者,總數只有140位;但三年前已劇增為476,今年更破錄地出現 793人,較去年的數目增加了102個。其財富總值共計2.6兆美元,平均每人為33億美金。

綜觀前十大的榜單,微軟創辦人蓋茲,與投資大師巴菲特的地 位,依然難以撼動,分別以美金500及420億的財富,蟬聯世界富豪排行榜的冠、亞軍。墨西哥電信小開赫魯(Carlos Slim Helu)、瑞典家具商宜家(Ikea)創辦人坎普洛(Invgard Kamprad),則由去年的第四、六名,分別晋升到第三及第四。擁有Louis Vuitton、Fendi等品牌,被視為時尚教宗的亞諾特(Bernard Arnault),以及香港富商李嘉誠,則首度躋身全球十大富豪之林。

由往年的調查結果來看,白手起家與家財萬貫者的比例,往往維持在5:5。但今年與去年,白手起家所佔的比例大幅躍升,站穩在7:3,具有相當正面的意義。 顯示經營事業的心血結晶,終將超越坐擁金山銀山,也印證了「三分天註定、七分靠打拼」的俗語。一談到創業,國人心目中浮現的多是開店擺攤、做生意賺錢,但 這與真正的「創業精神」,卻有極大的差別。台灣首富郭台銘甚至感嘆:「現在年輕人談到創業,都只想到要開咖啡店」。事實上,創業強調的是擁有可長可久的事 業,是成為格局寬廣的企業家,而非汲汲營營的生意人。

不過作為企業家,未必一定要重新創立或親力親為地經營一家公司,前十大富豪中的巴菲特及沙特王子(Prince Alwaleed bin Talal Alsaud),就是單純以投資的方式,長期持有一些企業的股權,創造出傲人財富。而世界前百大富豪中,就有高達九位是以投資致富,甚至超越科技業出身的 七人。其實,只要本著純正投資的觀念,長期持有績優企業的股權,任何人都能掌握此一致富的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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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小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